2023年3月21日,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约谈会,对2023年1-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连续排名靠后的5个县(焦作市温县、濮阳市台前县、濮阳市南乐县、信阳市潢川县、信阳市息县),高值热点问题突出的6个县(市、区)(安阳市滑县、洛阳市孟津区、郑州巩义市、濮阳市濮阳县、濮阳市清丰县、濮阳市范县)进行公开约谈,通报了相关县(市、区)存在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、高值热点频发、企业监管不力、环境绩效水平低等问题。
我省正处在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时刻,各地市应加大环境质量改善力度,不进则退、慢进也是退,形势逼人。针对通报中的环境绩效水平低等问题,企业应如何进行改进?
1、提高环保认识
各企业是真正的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,要把依法排污、达标排放作为生存发展的底线。环保手续齐全,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文,已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,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。
2、规范污染防治设施
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相匹配,采用高效的治理设施。企业生产期间,污染防治设施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设施同步运行、同时维护,切实加强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,确保治污设施规范运行,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。
3、申报绩效分级
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是持续推动企业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、实现行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,避免环保”一刀切“的重要手段,也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、保证环境空气质量安全的有效抓手,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,实行差异化管控的重要依据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,根据天气情况从D级到A级,对企业进行逐级停产、限产的一种差异化管控。企业应结合自身条件进行申报,只有拥抱政策,积极实施绿色化改造,达到绩效先进行列,才能长久发展。
4、提升绩效分级
企业环保绩效分级提升是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下获得宽松管控,争取更多生产时间的唯一途径,对于一个企业来说,企业的生产效益是最关心的。如果企业能上升一个级别,企业就多出秋冬季生产的天数,对于企业来说一天的生产价值带来的效益是很客观的。